为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引进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阳谷县纪委监委实际,现将2024年阳谷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共8人,附《2024年阳谷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阳谷县县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及以下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培训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人员);阳谷县县级及以下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报考人员年龄原则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放宽至43周岁(1980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从事纪检监察、财会、审计、执法工作3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0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经所在单位或组织审核同意的。
2.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在任职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存在纪检监察机关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2024年6月17日—19日)
1.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2024年阳谷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严格把关;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在《报名表》中对报名人员作出鉴定,提出推荐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2024年阳谷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4张。
(4)学历认证查询码(在“学信网”学历查询栏目查询)。
(5)诚信承诺书(附件3)。
报名地点:阳谷县纪委监委组织部(1212房间)。
现场报名前,考生需将以上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ygjwzzb@163.com,统一命名方式为“报名职(岗)位+考生姓名+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查(报名开始至选聘工作结束)
按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条件,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时间为6月30日。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1.笔试。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及文字综合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员。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考生提出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考察结束后,对入选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在体检环节,如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后,在阳谷政务网、清风阳谷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县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纪委监委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选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本次选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聘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咨询电话:0635-6362545。
阳谷县纪委监委
阳谷县委组织部
阳谷县委编办
阳谷县人社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