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关于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征集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入伍的实施意见》(滨征〔2022〕40号)文件规定,现将惠民县征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1.具有惠民县户籍,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户籍须2024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须7月31日前取得)。
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本科毕业生参加招聘。
2.年龄应符合2024年下半年征集男性义务兵的年龄要求。
3.符合应征入伍的身体、政治以及其他条件。
二、征集计划
镇(街道)所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征集计划13名。
三、征集程序
(一)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
应征人员登录全国征兵网
(https://www.gfbzb.gov.cn/),按流程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完善自小学起的学习、工作经历。
(二)征集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09:00—7月5日17:00。
应征人员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imin.gov.cn/),进入“通知公告”专栏,点击“2024年惠民县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征集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入伍报名入口”,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提交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需上传惠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应征入伍报名证明。)彩色扫描件(PDF版),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三)体检及政治考核
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由惠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于2024年7月30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惠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考试
征集考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征集计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网上缴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1日09:00—8月3日09:30,笔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40元。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4年8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面试考务费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资格人选,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被征集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征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提交档案审核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2024年8月23日前,进入档案审核范围的应征人员需向组织、人社部门提交本人档案,无法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征集考试资格。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征集计划,等额确定拟征集人员。拟征集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五)组织公示
对拟征集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征集的继续保留征集资格;影响征集并查实的,取消征集资格。公示以后,空缺计划不再递补。
(六)审批定兵
惠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通过公示人员纳入定兵范围,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定兵工作规范》,结合体检情况、军兵种要求和个人意愿,优先审批定兵。
(七)签订协议
惠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组织、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与被征集人员签订协议。
(八)组织选岗
被征集人员暂不办理聘用手续,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后,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对部队表现进行量化赋分,按照量化赋分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组织选岗,分数相同的根据入伍前征集考试总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入伍前征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
四、其他
1.有关征集事项将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imin.gov.cn/)公布。征集期间,报考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该网站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征集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征集人员的政治考核,贯穿整个过程,对有违反征集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及填报虚假信息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征集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征集资格。
4.被征集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入伍服役的,取消征集资格。
咨询电话:
惠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543-5321301;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8197032。
惠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