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揭委人才办〔2021〕1号)、《关于印发〈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揭市组通〔2021〕6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部署要求,决定组织揭西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26名博(硕)士研究生。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要求如下:往届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不含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4日以后出生,含本级基数,下同);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4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4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数量
计划招博(硕)士研究生26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揭西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根据《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精神,具有国内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人才,经审核认定可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1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逐年发放)。同时享受骨干人才奖、配偶安置、子女教育、医疗保障、安居保障、公共服务保障等相关资助及配套服务保障。获聘人员同时符合省、市、县人才优惠政策的,可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等条件,具体详见《2024年揭西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
2.揭西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以上相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首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7月4日上午8:00至2024年7月10日下午17:3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考生报名系统选报岗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相关材料,并查看报名审核结果。报名审核结果为“资料不齐”的报考者应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补充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填报岗位
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身份证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24年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不含首日)前取得中职或高中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以上报名所需提交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须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3.查询结果
报考者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和提交申请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者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一般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考试
1.面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提供集中面试服务平台。
2.时间地点
面试地点初定在揭西县。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或
通知。
3.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一般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或通知。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或体检等资格。
4.面试成绩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直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教师人员的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其他岗位人员的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六)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牵头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追回相关经济待遇。
(四)公布咨询电话。报名期间上班时间段,报考人员有关政策业务咨询可联系相关招聘单位(详见附件3)。
监督电话:中共揭西县委组织部0663-5583042
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3-5584355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下载:
中共揭西县委组织部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