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法律专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法律专务人员1名(详见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法律专务人员职位表》)。
二、招考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法律专务人员职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法律专务人员职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者;
(二)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三)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岗位为专职工作,被聘人员在正式上岗前应终止此前的工作(业务)关系,在被聘用期内不得同时在外担任法律顾问或从事其他律师业务等各类其他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2024年7月16日17:30。
(二)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法律专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扫描件;
4.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时间不间断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个人信用报告电子版(可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申请);
6.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报考考生须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考生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7月4日)。
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3),但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络(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后发送至邮箱fzswzx@dpxq.gov.cn,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法律专务+报名资料”;例如:“张三+应聘+法律专务+报名资料”。
(四)报名截止后,工作人员将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考试。
五、考试
(一)笔试:考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笔试合格线为60分。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并留意查收。
(二)面试:对于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六、体检
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审、考察合格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梅工,0755-2833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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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制事务中心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