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大庆市龙凤区2024年度区纪委监委及区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0名。具体引进岗位、数量要求详见《大庆市龙凤区2024年度区纪委监委及区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学习成绩良好,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6.服从引进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应具备下列至少一项):
(1)引进范围高校Ⅰ、Ⅱ(详见附件3)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大庆籍(含大庆高考生源和现大庆户籍)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在庆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专升本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应为25周岁及以下,1998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为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现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3.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处分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5.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档案造假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人员。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方法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网上报名,请登录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查阅人才引进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6:00,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将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6243343@163.com进行报名。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院校名称+学历层次+手机号”。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期间将通过邮箱或电话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再次通过邮箱提交申请,邮件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修改*次(标明修改次数)”。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大庆市龙凤区2024年度区纪委监委及区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的excel电子版和本人签字的扫描件;
2.近期本人2寸电子证件照;
3.各学习阶段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4.身份证及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扫描件(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5.大庆户籍考生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不含当日)户口簿原件户主和本人页面电子扫描件(户主页为有公安机关户籍章的页面);
6.大庆高考生源考生须提供个人档案中高考报名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到学校档案馆打印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扫描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的考生,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
8.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二)能力测评。能力测评采取面谈(或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
面谈主要了解考生毕业学校、学历层次、学习成绩、工作经历、在校、工作期间获得荣誉、对大庆和龙凤的认知、对自身未来发展的思考、对报考岗位涉及领域专业知识掌握能力等。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能力素质、专业知识素养、文字综合能力等。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业务素质、潜在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等。
面谈原则不设开考比例,面谈(或笔试)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岗位计划3:1、不低于岗位计划1.5:1的比例(如果通过面谈人数量不足,视情况调整岗位计划),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并进行公示。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并现场公布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则进行加试,加试工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岗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进行公示。
具体能力测评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体检。考核将通过户籍所在地、学校及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递补原则。面谈(或笔试)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放弃或不符合考试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谈排名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考核与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并办理手续。拟引进人员在龙凤区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拟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政策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
(二)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统招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三)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安家费。
(四)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
五、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需密切关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报考者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人才引进由龙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龙凤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624334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59-6412388
附件:
大庆市龙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