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共7名。
岗位设置 |
人数 |
性别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工作年限要求 |
民政经办人员(01) |
3 |
男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9日之后出生) |
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民政经办人员(02) |
4 |
女 |
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热爱并安心民政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独立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7.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镇街户籍。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越城区已在编编外用工;
6.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址:越城区婚姻登记处(胜利东路600号一楼北侧)颁证厅。
3.报名资料: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年工作社保证明,其他符合报名与加分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予以登记确认。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与照片不予退还,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领取地点:越城区婚姻登记处(胜利东路600号一楼北侧)颁证厅。领取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二)笔试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公布。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着重考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语言表达以及举止仪表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加分: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3分,并提供证书原件,三者不能累加);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加2分。二者(资格证书和社工专业)取其一。
计算总成绩: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根据考生的实际确定)。
(四)体检与考察
最终得分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得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怀孕无法完成体检的人员,须在休完国家法定产假前完成。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越城区民政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另有单位就职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待遇
具体岗位服从单位的分配,工资、福利待遇按区级机关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如有严重违规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辞退。
五、其他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3.工作经历指全日制工作(有社保缴纳单位)的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的社保记录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7月19日止。
4.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产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5.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需笔试和面试都合格)当年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考试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雇员储备库,如今后有缺额,可从储备库中按岗位设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补。
6.请考生在招考结束前密切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公告,以免错漏信息。
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咨询电话:0575-85725969。
8.招聘各环节受纪检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575-88613337。
附件: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