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昌宁县财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能严格遵守单位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自觉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好学上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作风扎实;服从工作安排,维护团队合力。
(四)具体岗位需求如下:
专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熟悉办公软件,吃苦耐劳,能下乡出差,做事主动。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长期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时间满1年以上;
2.离校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时间满6个月。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在招聘范围:
1.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人员;
2.有全日制在读学籍人员;
3.在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系统中有登记存续的市场主体(含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在市场主体中无从业信息(含,合伙人、监事、理事、企业联络员、财会负责人等)。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10日,10月10日下午5:00截止,逾期不候。(联系电话:0875-7130069)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识别文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投递到邮箱xczjbgs@126.com,未投到邮箱的视为无效。
(三)资格审查:2024年10月10日以后,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面谈:资格审查结束后,电话通知进入面试面谈人员,收到面试面谈通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按通知面试面谈时间在财政局一楼会议室进行面试面谈,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公示: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进行5天公示,公示期间如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入职手续:按通知时间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薪资待遇
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情况面试面谈时告知。
昌宁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