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引进和储备一批高新区教育系统所需的优秀人才,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品质,推进高新教育“又高又新”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2025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新区教育简介
宁波高新区地处浙江省宁波市中心城区,紧邻宁波市行政中心,是宁波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科技支撑平台,在全国173个国家高新区中综合排名位列第14位,已经成为“新生代”国家高新区的排头兵和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预备队。目前,宁波高新区实际管辖面积38.7平方公里,下辖梅墟、新明、聚贤、贵驷4个街道,常住人口14.7万人。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下属公办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3所、社区学院1所。现有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600余人,其中高级教师130人,各类名特优教师89人。近年来,高新区教育人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全力推进共同富裕教育均衡,全力推进教师队伍卓越培育,全区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指标
初中教师22名、小学教师12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内2025年(含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国(境)外高校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且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责任心、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8:30—2024年10月28日下午16:00。
报考人员通过:https://www.wjx.cn/vm/Qk72SV8.aspx网址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二维码,10月24日8:30开通)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1月1日上午8:30-12:0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23幢113、115、319
报考人员按“现场资格审核材料清单”(附件3)规定,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结束后,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能低于3:1;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能低于2:1。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含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地点均安排在浙江师范大学。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教育综合应用能力,闭卷,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定在11月2日上午9:00-11:00,笔试具体地点见《考试通知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及教育教学综合技能等。面试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签约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之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科目,加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签约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宁波高新区网站予以公布。签约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参加签约(如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网签的 ,须先与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签订相关协议,待高校下发就业协议书后,到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补签)。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统一在宁波市进行。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选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规定
(一)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当天放弃或规定时间内迟到的,该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在签约、体检、考察环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以及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不予聘用的,在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
(三)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在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报送宁波高新区组织部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该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宁波高新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10月15日(含)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除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其余报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聘用起1年内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五)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七)凡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试用期内)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提供加盖公章的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八)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
高新区教育文体局:0574-89288844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89288845
本次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nbhtz.gov.cn
附件: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24年10月15日